警拘19歲女大學生涉多宗「假冒官員」電騙案 身藏假警察委任證騙取50萬港元
警方於星期三(7月30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罪拘捕1名19歲女子,涉嫌與多宗在本年6月起發生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50萬港元。 警方黃大仙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吳澤鉅表示,7月30日深夜,黃大仙警區人員接獲一名61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電話,並訛稱報案人身處內地的親人涉及一宗刑事案件被捕,並要求報案人繳交30萬元保釋金。報案人深信不疑,到銀行為騙徒準備款項。其後一名女子,也就是被捕人,隨即出現,並向報案人展示一張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後然後取得款項離去。 同日較後時間,騙徒再次致電報案人,要求額外20萬元保釋金,並再次重施故技相約在報案人在銀行外交收。報案人信以為真並再次受騙。其後,騙徒進一步要求報案人提供一百萬元作保䆁金,報案人起疑,其後致電其親人,確定其平安無事,發覺受騙並報案求助。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接報後,立即聯同刑事情報組進行深入調查及迅速部署拘捕行動,於2小時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冒警罪將一名19歲本地女子拘捕,成功避免受害人蒙受更大的金錢損失。被捕人現時被扣留調查。 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發現被捕女子承認自今年6月上旬起,曾在全港多個地區以類似手法行騙,並要求多名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警方相信,這些所謂的保密協議是詐騙集團用以掩飾其犯罪行為的手段,旨在騙取受害人的金錢後,進一步阻止受害人向執法部門求助,從而延誤案件揭發的時間。警方提醒市民,若接到假冒內地官員的來電,指控您或您的親人涉及刑事案件,並要求簽署保密協議或文件,請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 另外,本案中展示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造工粗糙,市民如對委任證真偽存疑,應聯絡警方查詢。 警方表示,本案被捕人為一名本地女子,現正就讀本地大專院校。警方亦留意到,詐騙集團常趁暑假期間招募希望賺取暑期工收入的年輕人,利用他們作為犯罪工具,協助進行詐騙活動。警方提醒年輕人,在求職時應提高警惕,謹慎核實工作的背景及性質,避免誤墮法網。 打擊詐騙罪案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打擊各類型嘅詐騙罪案。警方在此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